2006年2月2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廿余年恩怨 司法所化解
杜松根

  慈溪市新浦镇司法所近日化解了一起赔偿案,双方当事人22年的恩怨一朝化解,两人握手言和。
  该镇双庆浦村村民杜如孟(男,41岁),22年前拜上舍村泥水工匠胡学林为师傅。当时师徒互敬互爱,感情深厚。1984年3月28日下午,在师傅的安排下,杜如孟到老浦村沈某家帮忙建房。施工中,在建房屋突然倒塌,杜如孟被压,从此留下残疾。
  师徒俩从此形同陌路人,各有怨气。2005年6月6日,杜如孟的伤情经宁波司法鉴定事务所鉴定,属五级伤残。去年年底,杜如孟来到了新浦镇司法所,倾诉了心中怨气和家庭困难,请求法律援助,解决遗留问题。司法所十分重视,走访了有关当事人。今年春节长假后一上班,司法所的同志又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说,努力使双方达成有关赔偿问题。
  近日,双方接受了司法所的协调意见,师徒俩在和睦的气氛中进行了调解,达成师傅赔偿杜如孟1.5万元的协议,并当场履行。